車禍

發生車禍怎麼辦?-Part.4

文章分類-車禍#4

 

發生車禍怎麼辦?-Part.4

 

四、肇責認定

 

(二)初判表上寫我有肇責怎麼辦?

1.如果對方無肇責

→向各地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聲請「車輛行車事故鑑定」

→如果鑑定結果出來,我還是有肇責,對方還是無肇責,那怎麼辦?

→向車輛行車事故鑑定覆議會申請「覆議」

→如果「覆議」結果出來,我還是有肇責,對方還是無肇責,那怎麼辦?

→請律師向偵審機關提出客觀證據嘗試說服,實務上不乏偵審機關作成與初判表、鑑定或覆議結果不同結論者,如確有把握,可評估聲請囑託專業學術機構(例如中央警察大學)作成鑑定報告(須先行墊付鑑定費用約數萬元)

 

2.如果對方也有肇責

→請律師幫你判斷要不要再聲請「車輛行車事故鑑定」,因為可能鑑定結果出來變成對方無肇責,反而對你不利

 

 

如對交通事故處理流程、肇事責任認定,或後續民、刑事及保險理賠問題仍有疑問,建議及早諮詢專業法律意見。
如有任何交通法律相關問題,歡迎即時聯繫元宏達律師事務所-曾冠潤律師,以利評估個案情況並提供適切協助。

元宏達律師事務所

電話 |02-2602-6595
傳真 |02-2602-6596
手機 |0965-152-809
電子郵件|onelawyer.tw@gmail.com
地址 |新北市林口區竹林路68號
 

 

Line ID: onelawyer.tw
歡迎加入好友。請在歡迎訊息後留下您的詳細資訊。
因工作需要有時無法即時回覆,感謝您的耐心等候。

持續追蹤曾律師的文章